小伙委托大爷炒期货,亏了谁担责?
90后小伙委托一位
自称职业操盘手的大爷
操作期货交易
未曾想最后不赚反亏
钱还能要回来吗?
近期,长乐法院审结这起
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
案例详情
没想到,10月17日,账户资金亏损至157500元。当晚,小乙要求老甲停止操作,老甲表示无需恐慌,可以回本。其后10天,账户资金再次亏损。10月27日晚,在小乙强烈要求下,老甲收手,并清空账户,赎回本金139599元。其后,小乙多次要求老甲弥补亏损,老甲一拖再拖。小乙无奈将老甲诉至长乐法院,要求老甲赔偿全部亏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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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乐法院经审理认为,本案小乙、老甲间就期货交易形成委托合同关系。账户资金亏损至157500元时,双方并未对亏损如何分担明确约定,故老甲不须对此部分负赔偿责任。但此后,老甲不顾小乙劝阻继续操盘,鉴于前期双方通过微信对分红作出六四分成的约定,且老甲有在此时做出赔偿损失的意思表示,结合公平原则,法院认定账户资金157500元以下亏损部分仍然按六四比例分担。综上,法院判决老甲应向小乙赔偿损失7160.4元。宣判后,双方均服判息诉,判决现已生效。
投资领域暗藏风险,期货交易的回报与潜在损失更加难以预测。期货交易的理财投资者和受托者要以本案为鉴。投资者委托他人理财时,要充分评估受托者的资质和能力,并实时关注账户动态,及时采取相应行动;受托者代为操盘须谨慎行事,避免因自身失误造成委托人资产受损,而可能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
来源:长乐法院
责任编辑:林玲
初审:李勤
审定:林航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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