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动车半夜在家充电突发爆炸,18岁孩子身亡,整车涉嫌改装转手多次
南京零距离消息,电动自行车方便出行,受到各个年龄段的人群青睐。此前,在泰州泰兴,一辆正在充电的电动车突然发生爆炸,年仅18岁的车主小磊在爆炸中失去了生命。对于这样令人惋惜的后果,又该由谁来承担责任?
爆炸的电动自行车经过多次转手,小磊是通过某二手平台购买的,在购买12天后,电动车半夜在家中充电时忽然发生了爆炸。
最先发现电池异常的是小磊的外公,虽然已经在电瓶充满后拔掉插头,可电瓶依旧“滋啦”响,而后在小磊起床查看时,电瓶爆炸。
法官介绍,爆炸发生后,消防队员很快赶到现场将火势扑灭,小磊的外公外婆因为在卧室,仅脸部轻微烫伤,小磊因受伤严重被送往医院抢救。
小磊的病历写明:因电动车爆炸起火烧伤全身多处,伤后感创口剧烈疼痛,多处三度烧伤,二度烧伤,累计体表90%以上的烧伤,呼吸道烧伤。小磊入院后就出现了休克,多脏器功能衰竭等症状,生命垂危。
两天后,小磊在转院的120车上死亡。根据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定书,火灾原因排除遗留火种,排除雷击,排除外来火源,不排除的是电池故障。
警方在调查后发现,涉案电动车已经转卖了六次,小磊是第七个买主,而且这辆车还进行了非法改装。
第一个车主赖某表示,他当时在一家维修店买了正规品牌车,之后委托维修店店主冯某将电动车的电池控制器、车灯、车壳等进行全面改装,并将原车的铅酸电池更换为了锂电池。
事后,小磊家人将6名卖家和维修店店主一起告到法院,要求7名被告共同承担赔偿责任。庭审中,各被告都认为爆炸原因不明,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。
法院审理认为:火灾造成小磊严重受伤,并医治无效死亡。经消防部门现场勘验、认定火灾的起火位置为小磊所购电动自行车车座下方电池处,起火原因不能排除电瓶车电池故障所致。
而该电动自行车系违法拼装、改装车辆,其一开始由被告赖某所购,由另一被告冯某所拼装,后又多次被转卖,所有买卖过案涉车的,对造成案涉电动车自燃均存在过错,且无法证明案涉电动车的自燃的具体侵权人,则所有被告均应承担连带责任。
同时,小磊明知是拼装车仍购买使用,且其在客厅对该电动车充电,亦违反相关规定,另外在充电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,处置不当,应对事故的发生及其损害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最终,法院判决,作为拼装、改装、转卖车辆责任主体的七被告,连带承担40%责任,小磊自负60%责任。
原标题:电瓶充电时爆炸,18岁孩子身亡!整车涉嫌改装,转手多次……
编辑:吴思 责编:张松涛 审核:冯飞
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