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一小区6楼租户“飞线充电”,遭遇强降雨造成短路酿火灾,一家四口1死2伤

6月25日凌晨,成都市金牛区一小区发生一起因电瓶车“飞线充电”遇强降雨造成短路引起的火灾,火灾造成一家四口中一人死亡、一人重伤、一人轻伤,现伤者还在医院抢救。

成都一小区6楼租户“飞线充电”,遭遇强降雨造成短路酿火灾,一家四口1死2伤

火灾发生现场。

7月1日下午,记者从伤者家属余先生处获悉,事发6月25日零时许,一楼电瓶车起火,他们一家四口在逃生时,他的老婆和15岁的女儿不幸被烧成重伤,儿子轻伤。其中,余先生老婆因抢救无效已去世,女儿小兰还在医院ICU病房接受救治。医院病情证明显示,小兰体表有50%-59%的烧伤(特重烧伤),病情危重。因家庭经济原因,目前余先生已通过筹款平台发起筹款。

金牛区驷马桥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,小兰的母亲因抢救无效已去世,涉事电瓶车车主已被警方刑事拘留。

电瓶车“飞线充电”引发火灾

火灾发生地位于成都市金牛区马鞍山路1号院1单元。29日上午,记者到访涉事小区,看到在起火楼道口停留着一辆被烧毁的电瓶车,墙壁和台阶被熏得黢黑,墙壁上的电表和电线也被烧毁。记者顺着台阶走到顶楼6楼,发现6楼仍有被浓烟熏黑的迹象。

旁边2单元的居民刘女士告诉记者,事发25日零时许。“6楼的租户把电线牵下来充电,有两辆电瓶车,结果发生火灾了。1单元4楼的住户跑下来逃生,结果一家人都被烧着了。”

附近的居民王女士称,事发当晚在下雨。火灾发生后她儿子跑出去救火,被划破了脚。“火灾发生后不久,120、110、119都来了,说是烧伤了4楼的住户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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逃生过程中小兰被严重烧伤。图片来源/受访者供图

记者注意到,涉事小区为老小区,进入单元楼只有一条通道且较为狭窄。一楼为沿街门市,有门市老板告诉记者,25日早上一开门,他发现屋里全是浓烟熏过的迹象。“靠近楼道的厕所被熏得黢黑,脚下全是黑色烟灰。”他后来才知道,是一楼停放的电瓶车因充电起火了。

驷马桥派出所贴在附近一小区门口的“整改通知书”显示,6月25日凌晨,在该辖区马鞍山1号院发生一起因“飞线充电”遇强降雨造成短路引起的火灾,火灾造成两人重伤,一人轻伤,现伤者在医院抢救。

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

充电引发火灾

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?

相关法律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

第六十条 第一款第(三)项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责令改正,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:(三)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。

第六十四条 第(二)项 违反本法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,尚不构成犯罪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:(二)过失引起火灾的。

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

第三十七条 第一款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。

第四十七条 第(七)项 违反本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,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,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:(七)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,拒不改正的。

综合上游新闻、国家应急科普宣传整理

来源:南昌晚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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